【重要公告】簡訊發送實名制通知
自 114 年 11 月 1 日起,發送簡訊內容須明確標示【發送者身分】,讓收訊者易於辨識訊息來源,未正確標示者,電信公司系統將自動阻擋。敬請配合以下作業規範,以確保簡訊順利送達。
1、【發送者身分】:須為依法登記之公司、品牌、組織或社團。
☆公司名稱:依法登記之法人名稱
例如:【宏遠電訊】、【SaveCom
International Inc.】
☆品牌名稱:公司行銷使用之名稱
例如:【SaveCom】、【TWNAP】
☆組織名稱:合法機構或專案團隊
例如:【中華民國紅十字會】
☆社團名稱:依人民團體法或學校規範設立
例如:【政大登山社】
2、發送文案建議格式:請將【發送者身分】置於簡訊開頭第一句,提升辨識度與審核效率
範例<1>【宏遠電訊】通知您…
範例<2>親愛的宏遠電訊用戶您好…
3、字元使用規範:僅可使用半形字元,不得使用全形或特殊符號
✅ 正確:【SAVECOM】您的驗證碼為…
❌ 錯誤:【SAVECOM】感謝您註冊會員…
4、申請實名制登錄必備文件:
<1>最新版公司變更登記表
<2>公司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<3>委託代理人之雙證件影本 或 在職證明影本
<4>營業地址證明(範例:最近一期宏遠帳單)
(若發送名稱 ≠ 公司登記名稱,須提供以下任一資料):
★品牌官網頁面連結
★註冊商標或官方文件
★含商標與網址列之截圖
★涉及第三方者,須提供授權佐證